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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城区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 也纳入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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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9 10: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6月26日,咸阳市教育局联合财政、食药监、卫生等部门公布了咸阳2015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对实施范围、规划部署、规范供餐内容等方面做了具体要求。值得关注的是,该计划提出从今年春季学期起,要将城区义务教育残疾学生纳入实施范围。
  2015年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所有学生。同时根据《陕西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实施方案》要求,从今年春季学期起,将城区义务教育残疾学生纳入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让所有义务教育残疾学生都能享受到营养改善计划生活补助。
  对此,咸阳要求各县市区保障学生应享尽享,禁止任何县市区和学校以学生学习成绩、在校纪律表现等各种原因让应该享受营养补助的学生享受不到补助,或者存在减少补助的天数、降低补助标准等违规做法。同时,鼓励各县市区在县级财力充足的情况下,扩大范围优先考虑各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城市低保家庭学生等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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