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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煤化撤销对咸阳环保局诉讼 已缴纳1580万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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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9 10:26: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摘要]华商报记者从企业和法院内部人士处了解到,企业已于日前提交撤诉申请,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也为此下达了撤诉裁定书。
  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长武二甲醚项目因违法排污,领到新环保法实施以来我省首例“天价罚单”一事,有了最新进展,华商报日前从多方证实,企业已向咸阳市财政局有关专户缴纳了1580万元环保罚款。
  因企业违法排污,两次拒不整改,环保部门启动新环保法“按日计罚”程序,长武二甲醚项目被处以1580万元罚款,华商报独家报道企业接到罚单却仍在生产运作一事后,引起舆论广泛关注,有媒体评论认为,咸阳市环保局开出的“天价罚单”,是新环保法的“试金石”,企业会否执行处罚十分关键。
  日前,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内部人士向华商报记者透露,企业已于6月18日向咸阳市财政局有关专户缴纳了1580万元环保罚款,随后华商报记者从多个渠道证实了此事。
  另外,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曾于6月10日将咸阳市环保局告上法院,企业内部一名法律顾问6月19日对华商报记者表示,企业认为环保部门存在行政行为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按日计罚”等处罚决定违反法定程序;滥用职权;执法行为不当等五大问题,因此申请法院监督并撤销咸阳市环保局的“日处罚罚款决定”。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随后也证实,该庭已正式受理此案。
  昨日,华商报记者从企业和法院内部人士处了解到,企业已于日前提交撤诉申请,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也为此下达了撤诉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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