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498|回复: 0

西安启动重污染Ⅳ级应急响应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10-20 15: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西安启动重污染Ⅳ级应急响应

09E89217E918FD0EFC1070954BF096ED.jpg

10月13日以来我市已连续6天处于轻度污染,到昨日9时达到中度污染水平。昨日记者从西安市治污减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我市于昨天启动重污染天气Ⅳ级应急响应。

预计短期内将处于轻度到中度污染

近期受持续静风、大雾等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我市污染物扩散条件较差,已达到《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的重污染天气Ⅳ级(蓝色)预警发布条件,为此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Ⅳ级应急响应。

市治污减霾办与气象部门会商分析后,预计我市空气质量在短期内仍将处于轻度到中度污染之间,近期建议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必须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建议采取防护措施。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减少户外活动。同时建议市民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尽量减少能源消耗。排污单位应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限停60%以上涉土施工工地

空气质量下降,全市建设施工场所和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做好防尘措施的基础上,限停60%以上涉土施工(场内倒土作业、打桩、开挖等)工地,并限停全市60%以上出土工地及渣土清运车队作业审批,减少建筑垃圾清运总量。

按照“大检查、大整顿、大清理”专项整治活动要求,相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加大渣土清运秩序整治力度,并开展夜市摊点专项整治。在原有基础上加大道路保洁和路面清洗洒水、喷雾的频次,组织开展全市一、二类道路及三环、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道路大冲洗活动,降低道路扬尘污染,严查焚烧落叶、垃圾等冒黑烟行为。

确保各类焚烧行为“零火点”

加强对燃煤设施等重点大气污染源企业排放情况监管,凡无法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责令整改,问题严重的企业责令停产整治。

对全市企事业单位各类堆场和露天仓库覆盖等防扬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强化秋季秸秆禁烧监督检查,确保各类焚烧行为“零火点”,出现问题的将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加大冒黑烟车辆查处力度,对冒黑烟车辆要当场责令立即停止运行,强制维护治理并进行处罚。同时落实黄标车、无标车限行措施,对违规车辆应责令立即驶出限行区域并进行处罚。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